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,规范商家经营行为,现修订《【号店绑定】-实施细则》。现就此规范进行意见征集,意见征集期:2022年08月4日-8月11日,欢迎您在意见征集期内于文末进行投票或反馈。
核心变化:
1、增加非专业店人店一体账号绑定要求,包含主体和蓝v要求;
规则正文:
一、号店绑定要求
1.1 官方旗舰店、旗舰店、专卖店、专营店、企业店、个体店
1.1.1 官方旗舰店、旗舰店、专卖店、专营店、企业店、个体店必须且仅能够绑定一个认证企业号(蓝v标识),否则店铺将无法开通成功;
1.1.2 店铺主体需与认证企业号的主体一致;
1.1.3 店铺未缴纳完成保证金不可进行人店一体账号绑定;
二、企业号命名要求
2.1 与店铺绑定的认证企业号的命名,需遵守《店铺命名规范》。
2.2 未与店铺绑定的其他企业号的命名,需遵守企业号相关规则。
三、企业号认证信息要求
3.1 官方旗舰店
认证信息格式要求:
格式一:公司全称(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),举例:北京百盛科技有限公司;
格式二:品牌名+官方账号,举例:百盛官方账号;
3.2 旗舰店/专卖店/专营店
认证信息格式要求:
格式一:公司全称(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),举例: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;
格式二:企业商号核心字段+认证描述 (认证账号/抖音账号/抖音认证/行业/产品等),举例:XX科技地产;
四、企业号其他资料规范
4.1 绑定的认证企业号相关资料若涉及品牌,需要与店铺名称中的品牌名保持一致性;
4.2 需符合企业号相关使用规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