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9月1日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被称为新广告法。
而新广告法中对广告用语清晰提出:不得运用“国家级”、“第一流”、“最佳”等用语。
简言之就是不得运用极限词。
违者将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,能够吊销营业执照。
防止运用极限词作为一个卖家,如果不好好研讨相关法律,是要赔许多钱的。
当然近期淘宝新上了新产品自检工具,能够辅佐商家进行《广告法自检》,但是目前运用还是有必定限制的。
如:一个卖家ID一天仅能自检一次。
如需运用屡次自检功能,需点击“立刻考试”,参与《广告法》考试,成绩在90分以上,一天有两次免费自检资格。
到底还是得卖家有文化才行。
所谓极限词,即是一种表极限的词汇。
在淘宝中经常看见卖家为推行产品用词不当导致罚款,究竟极限词包括规模还是很广的容易踩雷。
如2023年淘宝禁语就有:权威、老字号、中国驰名商标、特供、专供、专家引荐、国家免检、质量免检、无需国家质量检测、免抽检、国家XX领导人引荐、国家XX机关引荐国旗、国徽、人民币等一切代表国家形象的图画及字样。
以及关于奖项系列的禁语:中奖、点击领奖、祝贺获奖、全民免单、点击有惊喜、点击获取、点击回身、点击试穿、点击翻身、领奖品;推行用词:秒杀、抢爆、在不抢就没啦、不会再便宜、没有他就XX、万人疯抢、错失就没时机、全民疯抢抢购、卖抢疯了等。
这些都是经常会用到的词,但是又是不允许运用的。
尤其像“最”“极”“仅有”“第一”“首”,极限性质非常明显,就更要规避了。
卖家还需留意的是,除了店铺装饰、店铺主页、产品详情页、标题、副标题、SKU等位置会遭到极限词运用监控检查,产品的包装也是会遭到监管的。
因而,规避极限词有必要细致入微。
产品描绘基于事实之上广告法提出: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诈骗、误导顾客。
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担任。
卖家真实描绘产品,尽量不过分夸大,不仅是法律上的约束,一起也是防止后期买家期望值下跌而导致的差评或退货问题。
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中止发布广告,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因而如果卖家确定想通过赠品促销量和推行的话,必定要在产品详情页标明清楚,并且完整发货,后者主要是为了表现商家的诚信。